27歲,是個辛苦的一年,探尋自我的定義的路途,走得我好苦。
在書本中跟自己的寂寞對話,傻眼的戲劇化申請之路,
緊接著收拾荒亂的心情,重啟庸碌打工族生活,皮夾掉了回憶也散去...
一度覺得每天起床天空的顏色都是恢的,每天睜開眼睛就轉頭把臉頰埋進枕頭裡。
面對著每日的開始,心情是這般沉甸,哀莫大於心死不過如此。
27歲,是個辛苦的一年,探尋自我的定義的路途,走得我好苦。
在書本中跟自己的寂寞對話,傻眼的戲劇化申請之路,
緊接著收拾荒亂的心情,重啟庸碌打工族生活,皮夾掉了回憶也散去...
一度覺得每天起床天空的顏色都是恢的,每天睜開眼睛就轉頭把臉頰埋進枕頭裡。
面對著每日的開始,心情是這般沉甸,哀莫大於心死不過如此。
10月的最後一天,是我重要的里程碑,
因為本人完成了生平第一次稱的上長跑的12公里馬拉松。
這次我不謙虛,我很驕傲!!真的為我自己驕傲!!(搖擺)
從小到大,我非常討厭跑步,
跑步很累,我又跑得很慢!
最近都被朋友說我太沉迷於噗浪,然後荒廢部落格,
沒辦法~都不能傳照片了,沒有圖真的很難創作...
好吧,老實說,其實一部份原因也是自己懶啦啦啦啦啦啦!!
平常都在噗浪偷偷爆一些不能公開的料,所以也不方便在網誌上說,
雖然縮也沒有甚麼人在看我的blog,但還是怕人生有太多意外...(菸)
進入正文前,先來亂該一下!!好煩!!!!痞客幫的相簿容量好小!!
我都沒辦法上傳照片了。
想記錄一下我的瘋狂慶生趴都沒辦法寫!!!畢竟我是走蘋果日報圖文並茂路線的阿!!
沒有圖要怎麼說?!!沒有圖要怎麼有真相?!五樓出來面對一下阿!!吼~~~~
好,該完了。